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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15:15:29  浏览:897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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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7〕9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渝府文〔2005〕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重庆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导城乡产业分工协作,统筹做好重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整体推进格局。逐步把重庆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要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在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统筹发展的先导作用,引导城乡生产力要素合理配置。加快以都市区为核心的“一小时经济圈”发展,引导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原则,优化和完善市域城镇和乡村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63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20平方公里以内。市域和都市区建设用地规模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防止城市人口规模盲目扩大。根据重庆市环境、资源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视集约和节约利用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五、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轨道交通、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在内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强城乡经济联系。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给水、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充分重视城乡防灾工作,加强大型防灾骨干工程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包括防洪、抗旱、抗震、防地质灾害、消防、人防等在内的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乡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节流、开源、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好城乡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逐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加强城乡综合环境治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要重点保护好三峡库区及长江、嘉陵江流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生态走廊,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七、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在城乡间的均衡化。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乡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住和生活质量。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保护好“山、水、城”一体的城市格局和风貌特色,统筹旧城的保护、改造和新城的发展,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发展建设的关系。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白鹤梁、石宝寨、张飞庙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的保护。要保护好红岩村、歌乐山等重要革命遗址、文物和历史环境,以昭示后人,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对磁器口、湖广会馆等历史文化街区,涞滩镇、中山镇等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整体保护,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认真做好三峡库区的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严格保护组团隔离绿带和山体绿地,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建设山水园林城市。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积极进行城乡统筹规划的探索,建立适合重庆市情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对乡村的规划引导。城乡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重庆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类涉及城乡发展和建设的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在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规划的意识。驻重庆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重庆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重庆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重庆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建设部要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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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

教基厅[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规范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加快推进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化工作,现将《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
1.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doc

附件: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目 录
前 言 I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数据结构概述 1
3.1. 基本数据结构 1
3.2. 数据表格说明 2
3.3. 数据类型定义 3
4. 主管单位信息模型 8
5. 学校信息模型 9
6. 班级信息模型 10
7. 学生信息模型 11
参考文献 16


前 言
本规范定义了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中涉及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升级、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奖励、处分等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主管单位信息、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和学生信息等。以促进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信息的共享。
本规范建立了主管单位信息模型、学校信息模型、班级信息模型和学生信息模型,并且规定了这些信息模型中数据的多值性、约束性和数据类型等属性。本规范没有对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设计进行定义。
本规范遵照《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互操作规范》CELTS-40 WD1.0,结合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l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l GB/T2261《人的性别代码》
l 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l 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l GB/T4761《家庭关系代码》
l GB/T4762《政治面貌代码》
l GB/T4766《婚姻状况代码》
l GB/T4767《健康状况代码》
l GB/T4881《中国语种代码》
3. 数据结构概述
3.1. 基本数据结构
本标准中结构化数据使用层次模型。数据元素中可以含有数据元素。在顶级,数据元素通常叫做一个类。为了清楚表明每种数据元素在这个层次框架中的位置,在顶级之下的每级名称前都用一个竖线,两个破折号表示。

下表为这种层次表示法的示例。
层次级 表格描述
类别-层次中的顶级 数据元素
层次中的第一级 |--数据元素
第一级的下一级 |--|--数据元素
第四级的上一级 |--|--|--数据元素
层次的第四级 |--|--|--|--数据元素
3.2. 数据表格说明
下面介绍表格中每列标题的含义:
名称
数据元素名。
含义
数据元素的语义。
多值性
该列标明数据元素或数据类是只有一个值(S),还是可以有多个值。如果它可以取多值,还要进一步标明这些值是有序的(+),还是无序的(*)。
约束性
对于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各种数据来说,是否提供对这些数据元素的支持,支持到什么程度,称为对该数据元素的约束性。约束性有三个层次:
a) 必须的
必须的意味着学籍管理系统必须要支持这个数据元素,本规范用“M”表示。
b) 可选的
可选的意味着某个学籍管理系统的实现可以不支持这个数据元素,本规范用“O”表示。
c) 扩展的
本规范不描述扩展的数据元素,某个学籍管理系统可以根据系统应用需要扩展一些数据元素。
数据类型
数据元素的值必须采用本列定义的格式,或者为一个字符串,该字符串可以被转换为所定义的格式。
3.3. 数据类型定义
标准整型变量 Integer
-2147483648 到 +2147483647的整数。
标准实型变量 Decimal
一个带符号的允许小数点的实型数,在前面没有“-”号时为正。示例:“2”、“-2”和“2.2”。
标准标识 Identifier
不包括空格、逗号和非可视字符的数字-字符串,最大长度255。
标准短字符串 String255
由ASCII 码组成的长度小于255 的字符序列。
标准长字符串 String4096
由ASCII 码组成的长度小于4096 的字符序列。
标准日期变量 Date
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06年11月12日为“2006-11-12”。
标准时间变量 Time
格式为“YYYY-MM-DD HH:MM:SS”例如:2006年11月12日23时32分15秒为“2006-11-12 23:32:15” 。
标准二进制变量 Binary
为二进制数据类型,例如:照片。
标准关键字 Vocabulary
DM—SZDLB 《学校所在地区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 城市
2 县镇
3 农村

DM—SZDJJSX《学校所在地区经济属性代码》
代码 名称
0 非贫困县
1 国家级贫困县
2 省级贫困县

DM—XXBB《学校办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2 社会力量办
3 其他部门办
9 其他

DM—XSLB《学生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00 普通学生
10 随班就读学生
11 视力残疾学生
12 听力残疾学生
13 智力残疾学生
19 其他随班就读学生

DM—BJLX《班级类型代码》
代码 名称
10 普通小学班
11 民族小学班
12 小学复式班
13 小学教学点班
14 小学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15 小学视力残疾班
16 小学听力残疾班
17 小学智力残疾班
20 普通初中班
21 民族初中班
22 初中复式班
23 初中教学点班
24 初中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25 初中视力残疾班
26 初中听力残疾班
27 智力残疾班
40 普通高中班
41 民族高中班
42 高中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DM—XX《血型代码》
代码 名称
0 未知血型
1 A 型
2 B 型
3 AB 型
4 0 型
5 其他血型
9 未定血型

DM—GATQ 《港澳台侨外代码》
代码 名称
0 无
1 归侨
2 华侨
3 侨眷
4 港澳
5 台胞
6 外籍华人
7 华籍外人
8 非华裔外人
9 其他

DM—KSFS《考试方式代码》
代码 名称
1 笔试
2 口试
3 考查
4 操作
5 网上考试
9 其他

DM—KSLB《考试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 正常考试
2 国家统考
3 选拔考试
4 竞赛考试
5 会考
9 其他

DM—JLJB《奖励级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0 国家
20 省级
21 教育部
22 中央其他部委
23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30 省级部门、地(市、州、盟)级
31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2 省级其他部门
33 地(市、州、盟)级
40 地( 市、州、盟)级部门、县级
41 地级教育行政部门
42 地级其他部门
43 县级
50 县级部门、乡(镇)级
51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52 县级其他部门
53 乡(镇)级
60 学校级
70 国外

DM—XSHJLB《学生获奖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 学科获奖
2 科技获奖
3 文艺获奖
4 体育获奖
5 综合获奖
6 社会工作
7 公益事业
9 其他

DM—CFMC《处分名称代码》
代码 名称
1 警告
2 记过
3 严重警告
4 留校察看
5 勒令退学
6 开除学籍
9 其他

DM—RXFS《入学方式代码》
代码 名称
1 普通入学
2 民族班
3 体育特招
4 外校转入
5 恢复入学资格
9 其他

DM—XSLY《学生来源代码》
代码 名称
1 正常入学
2 借读
9 其他

DM—JDFS《就读方式代码》
代码 名称
1 走读
2 住校
3 借宿
9 其他

DM—JYJG《教育结果代码》
代码 名称
1 毕业
2 结业
3 未结业
4 肄业
DM—YDLB《学籍异动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01 留级
02 降级
03 跳级
04 试读
11 休学
12 复学
13 停学
14 保留入学资格
15 恢复入学资格
16 恢复学籍
17 取消学籍
21 转学(转出)
22 转学(转入)
31 退学
33 开除学籍
32 勒令退学
51 正常死亡
52 非正常死亡
99 其他

DM—DJFS《等级分数代码》
代码 名称
A A级
B B级
C C级
D D级
E E级

DM—LDRKZK《流动人口状况代码》
代码 名称
1 流动人口
0 非流动人口

DM—DSZN《独生子女状况代码》
代码 名称
1 独生子女
0 非独生子女

DM—MZZZX《民族自治县状况代码》
代码 名称
1 民族自治县
0 非民族自治县

DM—XSZCZK《学生注册状况代码》
代码 名称
2 未按时注册
1 注册
0 未注册

DM-XJBDCLZT《学籍变动处理状态代码》
代码 名称
2 正在处理
1 处理完毕
0 未处理

4. 主管单位信息模型
主管单位信息模型是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模型。一般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单位。

名称 含义 多值性 约束性 数据类型
|--主管单位代码BureauCode 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等中小学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主管单位名称BureauName 指学校主管单位标准名称,与公章一致 S M String255
|--所在地行政区划码LocationCod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Identifier
|--主管单位地址BureauAddress 指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的详细地址 S M String255
|--所在地区类别码LocationCode 参见DM—SZDLB《所在地区类别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经济属性码LocationEconCode 参见DM—SZDJJSX《所在地经济属性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民族属性LocationFolkCode DM—MZZZX《民族自治县状况代码》 S O Vocabulary
|--邮政编码PostalCode 指学校主管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S O String255
|--联系人 DutyPerson 学校主管单位的联系人 S M String255
|--联系电话 Telephone 学校主管单位的联系电话 S M String255
|--传真电话 Fax 学校主管单位的传真 S O String255
|--电子信箱 Email 学校主管单位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S O String255
|--主页地址HomePageUrl 学校主管单位主页地址 S O String255

5. 学校信息模型
名称 含义 多值性 约束性 数据类型
|--学校代码SchoolCode 学校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所属主管单位代码BureauCode 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等中小学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唯一标识 S R Identifier
|--学校名称SchoolName 指学校的标准名称,与公章一致 S M String255
|--学校地址SchoolAddress 指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的详细地址 S M String255
|--所在地行政区划码LocationCod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Identifier
|--学校校长SchoolMaster 校长的姓名 S O String255
|--建校年月EstablishmentDate 指最初建校年月 S O Date
|--学校办别码SchoolHostCode 参见DM—XXBB《学校办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学校类别码SchoolTypeCode 参见DM—XXLB《学校类别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区类别码LocationTypeCode 参见DM—SZDLB《所在地区类别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经济属性码LocationEconCode 参见DM—SZDJJSX《所在地经济属性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民族属性LocationFolkCode DM—MZZZX《民族自治县状况代码》 S O Vocabulary
|--主教学语言码FirstTeachLanguage 参见GB/T4881《中国语种代码》 S M Identifier
|--辅教学语言码SecondTeachLanguage 参见GB/T4881《中国语种代码》 S O Identifier
|--邮政编码PostalCode 指学校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S O String255
|--联系电话 Telephone 学校联系电话 S M String255
|--传真电话 Fax 学校传真 S O String255
|--电子信箱 Email 学校联系人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S O String255
|--主页地址HomePageUrl 在互联网上的主页地址 S O String255

6. 班级信息模型
名称 含义 多值性 约束性 数据类型
|--学校代码 SchoolCode 班级所属学校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班级代码 ClassCode 班级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班级名称 ClassName 班级的名称,例如:99届1班 S M String255
|--建班年月 EstablishmentDate 班级创建时间 S O Date
|--学制 SchoolingLength 接受学历教育在校学习完成学业规定的年限,单位:年 S M Integer
|--班级类型码 ClassTypeCode 参见DM—BJLX《班级类型代码》 S M Vocabulary
|--班主任名称 ClassMasterName 班主任的姓名 S O String255

7. 学生信息模型
名称 含义 多值性 约束性 数据类型
|--班级代码 ClassCode 学生所属班级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学籍号 StudentCode 学生的唯一学籍标识 S M Identifier
|--学号 StudentNo 学校自编 S O Identifier
|--姓名 Name 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本人姓氏名称 S M String255
|--姓名拼音 SpellName 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用空格间隔每个汉字的拼音 S O String255
|--曾用名 UsedName 指曾经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S O String255
|--入学年月 EnrollmentDate 入学年月 S M Date
|--学生类别码 StudentTypeCode 参见DM—XSLB《学生类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身份证号 IDNo 学生的身份证号或预留的身份证号 S M Identifier
|--性别码 GenderCode 参见GB/T2261《人的性别代码》 S M Identifier
|--血型码 BloodType 参见DM—XX《血型代码》 S O Vocabulary
|--出生日期 Birthday 出生日期 S M Date
|--出生地码 Bornplac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Identifier
|--独生子女 IsSingleton DM—DSZN《独生子女状况代码》 S O Vocabulary
|--籍贯码 NativePlaceCod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Identifier
|--民族码 FolkCode 参见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S M Identifier
|--港澳台侨码 EmigrantCode 参见DM—GATQ《港澳台侨外代码》 S O Vocabulary
|--健康状况码 HealthCode 参见GB/T4767《健康状况代码》 S O Identifier
|--政治面貌码 PoliticsCode 参见GB/T4762《政治面貌代码》 S O Identifier
|--现住址 ResidenceAddress 指本人的常住地址 S M String255
|--户口所在地 HukouLocation 指户口所在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详细地址 S M String255
|--流动人口状况 IsFloating 参见DM—LDRKZK《流动人口状况代码》 S M Vocabulary
|--国别码 Nationality 参见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S M Identifier
|--联系电话 Telephone 本人的联系电话号码 S M String255
|--通信地址 PostalAddress 指户口所在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详细地址 S M String255
|--邮政编码 PostalCode 通信地址的邮政编码 S M String255
|--电子信箱 Email 学生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S O String255
|--主页地址 HomePageUrl 学生个人主页地址 S O String255
|--照片 Photo 学生的照片。 S O Binary
|--学生简历 Experience 记录学生到目前为止的学习经历 + O
|--|--起始时间 StartingTime 这段简历的起始时间 S M Date
|--|--结束时间 FinishingTime 这段简历的结束时间 S M Date
|--|--所在学校名称 SchoolName 这段简历所在学校名称 S M String255
|--|--担任职务 Duty 这段简历期间所担任的职务 S O String255
|--|--证明人 Attestor 这段经历的证明人 S O String255
|--|--备注 Remark 备注 S O String4096
|--监护人 Keeper * M
|--|--姓名 Name 监护人姓名 S M String255
|--|--关系 Relation 参考GB/T4761《家庭关系代码》 S M Identifier
|--|--联系地址 PostalAddress 监护人的联系地址 S M String255
|--|--联系电话 Telephone 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S M String255
|--|--邮政编码 PostalCode 监护人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S M String255
|--|--电子信箱 Email 监护人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S O String255
|--家庭成员 FamilyMember * O
|--|--关系码 RelationCode 参见GB/T4761《家庭关系代码》 S M Identifier
|--|--姓名 Name 家庭成员姓名 S M String255
|--|--单位名称 Company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名称 S O String255
|--|--联系电话 Telephon 家庭成员联系电话 S O String255
|--|--民族码 FolkCode 参见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S O Identifier
|--|--婚姻状况码 MarriageCode 参见GB/T4766《婚姻状况代码》 S O Identifier
|--|--侨居地码 EmigrantCode 参见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S O Identifier
|--注册信息 RegisterInfo + O
|--|--注册班级代码 ClassCode 班级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注册状况 RegisterStatus 参见DM—XSZCZK《学生注册状况代码》 S M Vocabulary
|--|--要求最晚注册时间 Deadline 要求最晚注册时间 S M Date
|--|--实际注册时间 RegisterDate 如果一直都没有注册则为空。 S M Date
|--|--未按时注册原因NotRegCausation “注册状况”值为0时填 S O String4096
|--在校考试信息 ExaminationInfo + O
|--|--考试日期 ExamDate 考试日期 S M Date
|--|--课程名称 CourseName 考试课程名称 S M String255
|--|--考试方式码 ExamModeCode 参见DM—KSFS《考试方式代码》 S M Vocabulary
|--|--考试类别码 ExamTypeCode 参见DM—KSLB《考试类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分数类考试成绩ExamScore (得分/总分)*100 S O Decimal
|--|--等级类考试成绩ExamResultLevel 参见DM—DJFS《等级分数代码》 S M Vocabulary
|--|--学期评语 Comment 学期评语 S O String4096
|--奖惩信息 RewardsAndPunishment + 0
|--|-- 奖励名称 RewardsName 奖励的名称 S M String255
|--|--奖励级别码 RewardsClassCode 参见DM—JLJB《奖励级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获奖类别码 RewardsTypeCode 参见DM—XSHJLB《学生获奖类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奖励原因 RewardsCausation 奖励的原因 S O String4096
|--|--奖励金额 RewardsMoney 单位:元 S O Decimal
|--|--奖励文号 RewardsFileNo 奖励文号,无正式文号不填 S O Identifier
|--|--奖励年月 RewardsDate 奖励年月 S M Date
|--|--颁奖单位 RewardsBureau 颁奖单位 S M String255
|--|--处分名称码 PunishmentName 参见DM—CFMC《处分名称代码》 S M Vocabulary
|--|--处分原因 PunishmentCausation 处分原因 S M String4096
|--|--处分日期 PunishmentDate 处分日期 S M Date
|--|--处分撤销日期PunishmentRepealDa-te 处分撤销日期 S M Date
|--入学信息 EnrollmentInfo + M
|--|--原学校代码 OriginalSchoolCode 原学校的唯一标识,第一次入学为空 S M Identifier
|--|--入学年月 EnrollmentDate 入学年月 S M Date
|--|--入学方式码 EnrollmentTypeCode 参见DM—RXFS《入学方式代码》 S M Vocabulary
|--|--来源地区码 OriginalAreaCod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Vocabulary
|--|--学生来源码 OriginalStudentCode 参见DM—XSLY《学生来源码》 S M Vocabulary
|--|--就读方式码 EnrollmentTypeCode 参见DM—JDFS《就读方式代码》 S M Vocabulary
|--结业信息 Graduate_Info + M
|--|--毕业学校代码 GraduateSchoolCode 毕业学校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结束学业年月 GraduateDate 结束学业年月 S M Date
|--|--结束学业码 GraduateResultCode 参见DM—JYJG《教育结果代码》 S M Vocabulary
|--|--结束学业原因说明 GraduateCaus-ation 结束学业原因说明 S M String4096
|--|--毕业评语GraduateComment 登记入档的评语 S O String4096
|--学籍异动信息 TransferInfo + M
|--|--变动类别码TransferTypeCode 参见DM—YDLB《学籍异动类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变动日期TransferDate 变动日期 S M Date
|--|--变动原因TransferCausation 变动原因 S M String4096
|--|--审批日期 AuditingDate 审批日期 S M Date
|--|--审批文号 AuditingFileNo 审批的正式文号,无正式文号不填 S M String255
|--|--原就读班级代码OriginalClassCo-de 原来就读学校代码,全国统一编码 S M Identifier
|--|--现就读班级代码TargetClassCode 现在就读学校代码,全国统一编码 S M Identifier
|--|--原学籍号OriginalStudentCode 原来所在地学籍号 S M Identifier
|--|--现学籍号 TargetStudentCode 变动后学籍号 S M Identifier
|--|--处理状态 TransferStatus 处理状态代码,参见DM-XJBDCLZT《学籍变动处理状态代码》 S M Vocabulary
|--|--处理结果TransferResult “成功”或者失败原因 S M Identifier


参考文献
[1] 《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
[2] 《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互操作规范》CELTS-40 WD1.0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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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贷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贷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发[1995]322号


1995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防备信贷资产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今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总行决定自1996年4月1日起,在部分大中城市实行贷款证制度。现将《贷款证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1996年4月1日起,在实行贷款证制度的城市,由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有关中心城市人民银行分行,向申领贷款证的法人企业颁发贷款证。发证机关要建立企业经济信息档案,为研究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服务。
二、自《贷款证管理办法》下发之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应组建贷款证制度实施小组,指定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贷款证制度的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各中心城市分行要在认真研究《贷款证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贷款证制度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有专职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贷款证的发放、检查、年审、建立企业经济信息档案等具体工作,同时要配备必须的设备(包括必要的通讯手段)及办公场所,保证贷款证制度的实施。设备配置既要满足企业登录、年审的需要(局网或多用户系统),又要满足建立企业经济信息档案数据库的要求。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要选择所辖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好、与金融机构有借还款关系的企业数量多、金融机构之间业务交叉程度高的城市,作为第一批实行贷款证制度的城市,并于1995年12月31日前将所选城市名单报总行调查统计司审批。总行将于一个月内正式予以批复。
五、贷款证由总行统一印制。实行贷款证制度的城市分行在发证和年审时可以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和年检费。
六、总行将统一开发贷款证管理和企业经济信息档案数据库软件,并组织推广。

附件:贷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反映企业借还款状况,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建立信贷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给注册地法人企业(以下称企业)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
本办法所指企业,不包括持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国内金融机构,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境内注册的中资商业银行(含合作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和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第二章 发证机关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是贷款证的发证机关和管理机关(以下称发证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贷款证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 发证机关的职责:
(一)颁发贷款证;
(二)组织贷款证的年审;
(三)组织与贷款证有关的检查;
(四)对违规者处罚决定的下达与执行;
(五)对处罚争议的复议;
(六)建立企业经济信息档案,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相关咨询。

第三章 贷款证的内容
第六条 贷款证的内容由下列九部分组成:
(一)发证记录和年审记录。此部分由发证机关填写,发证记录一栏用来填写贷款证启用时间和有效期限;年审记录一栏用来填写年审结论。
(二)企业概况。此部分由企业在申领贷款证时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济类型、行业类别等。
(三)银行存款户开户记录,分人民币和外币帐户。此部分由企业填写,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不得漏填;企业在银行开新的结算户后,要及时填写;填写时要注明基本结算户和主要贷款金融机构。
(四)贷款余额情况统计表。此部分由企业在申领贷款证和年审时,填写其在各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
(五)贷款发生情况登记表,分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两类,反映企业借还款情况。此部分由金融机构信贷部门按系统分开填写。
(六)异地贷款情况登记表,反映企业在注册地外的城市办理借款业务的情况。此部分由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填写。
(七)企业提供经济保证情况登记表,反映企业提供经济保证的情况。此部分由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填写。
(八)企业资信等级记录。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经发证机关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评定的资信等级,可在此部分登记。
(九)备注。此部分用于发证机关和金融机构信贷部门记录有关事宜。

第四章 发放对象及申办条件
第七条 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内的企业,拟申请借款或已与金融机构有借还款关系者,必须申领贷款证。
第八条 企业只能向注册地发证机关申领贷款证。
第九条 一个企业只能申领一本贷款证。贷款证可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通用。
第十条 企业申领贷款证,需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正式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二)企业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四)企业启用或刻印行政公章的证明文件(提交下列文件之一均可):
1、企业启用公章的文件正本或复印件;
2、公安部门核准刻章的刻章许可证复印件或登记卡(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3、公安部门提供的公章备案证明材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六)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上条所列文件齐备并经审验无误后,发证机关应在一个月内为企业颁发贷款证。贷款证经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后方始生效。

第五章 使 用
第十二条 企业领取贷款证后,方有资格办理借款还款手续。
第十三条 企业申请借款时,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必须查验借款企业的《贷款证》。决定向其贷款后,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 企业归还贷款时,应持金融机构会计部门填制的贷款偿还凭证和贷款证,到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及时做还款记录。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贷款展期,信贷部门批准后,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记录,并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 信贷部门办理保证贷款时,必须同时查验保证企业的贷款证。决定办理保证贷款后,信贷人员须同时在被保证企业和保证企业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第十七条 企业归还保证贷款时,借款企业应及时通知保证企业持其贷款证到信贷部门做核销登记,由信贷人员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 企业在注册地以外城市金融机构办理借款还款手续,要持其所在城市发证机关颁发的贷款证按上述相同程序在异地贷款栏中登记。
第十九条 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评级,并在企业资信等级记录栏中记录后,应加盖公章。
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作出的资信等级评定结论,可作为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贷款证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涂改、伪造。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信贷部门查验企业贷款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第六章 变更、注销与年审
第二十二条 持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贷款证变更手续: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
(三)企业注册资本变更;
(四)企业法定住址迁移;
(五)贷款证登录满页或严重破损。
第二十三条 贷款证遗失,企业需及时登报声明,并向发证机关挂失。挂失满2个月后,方可重新办理贷款证。
第二十四条 持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发证机关办理贷款证注销手续:
(一)企业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合资、分立、有偿转让等;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
第二十五条 贷款证实行集中年审。持证企业在每年的3月到6月凭贷款证及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材料到发证机关办理年审手续。年审期间贷款证有效。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证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办理贷款证、通知各金融机构暂停贷款直至吊销贷款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未按期办理年审手续;
(二)申办和审查贷款证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财务报表;
(三)冒充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以各种手段套办多本贷款证;
(五)涂改和伪造贷款证;
(六)出借、出租贷款证;
(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管辖权的人民银行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处5000——50000元罚款、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建议撤销负责人的职务:
(一)未按规定填写贷款证;
(二)占压贷款证超过15天;
(三)遗失企业的贷款证;
(四)擅自涂改、撕页;
(五)做虚假记录;
(六)给无贷款证或持无效贷款证企业贷款;
(七)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发证机关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通知书之日起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处罚决定生效。对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期间和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停止原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 发证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一级发证机关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一)没有及时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颁发贷款证;
(二)检查和年审时占压企业贷款证超过规定时间;
(三)有逃废金融机构债务记录未及时吊销贷款证;
(四)工作人员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可以据此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三十一条 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的城市,发证机关可参照本规定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